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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126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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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配置,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2026年度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026年度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没有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推荐就业岗位和提供就业承诺书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得纳入培训目录。
5.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参与申报。
2.申请核实。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属地原则或管理权限,接受培训机构申请,并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承训项目目录申请表(附件2),以及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校企合作协议书等相关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
3.组织确定。由县市区局对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初审推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市区初审推荐的基础上,采取评估方式遴选推荐辖区承训机构,省厅在市州遴选推荐的基础上,考察考评认定一批省级承训机构。
4.社会公示。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5.签约存档。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合同,将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三、报名方式
请申报机构于2026年5月15日17:30前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请申报机构对照《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试行标准》(分院校版和社会机构版)(附件3)要求,逐项准备申报资料成册(一式三份)。同时准备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承训项目目录申请表(附件2)、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校企合作协议书。
五、合同履约
(一)培训合同签订与终止。统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结合本地退役军人特点、培训需求、培训市场状况,科学设定承训协议条款,遵循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履行、变更承训协议。合同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培训质量、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合同的变更与终止情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培训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即终止合同:办学资格终止的;教学质量低,学员负面评价率高,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业率低、考试不合格的;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其他严重影响承训工作开展、延误参训学员就业创业的情形。
(二)培训项目购买主体权利与义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为培训项目购买主体,应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核心指标,常态监督、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有序进出,确保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不佳、考核不达标的及时移出培训目录。要积极整合全省教育资源,适时组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
(三)培训项目承接主体权利与义务。培训机构作为培训项目承接主体,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1.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制定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主动规范招生行为,按物价监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培训收费标准。
2.招生简章和宣传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真实,并向购买主体报备。所开设课程和培训质量应符合招生简章或宣传承诺。
3.培训开班前,报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报名参训的退役军人身份和享受补贴政策条件。
4.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5.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考试等职业能力评价。对完成规定课时、经结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应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6.根据培训专业推荐参训学员就业,积极对接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并开展不少于1年的就业稳定性跟踪调查。
7.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当期培训任务结束后,即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送培训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
六、咨询方式
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8358193
冷水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8219813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6771331
祁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3266921
东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4518889
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7726577
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5267366
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5752897
江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2626568
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7223121
新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4767306
蓝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2859396
金洞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3859318
回龙圩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5911821
3.
附件3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试行标准(院校版和社会机构版)
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9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