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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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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科
负 责 人:韩运雯
机构职能:指导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指导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电 话:0746-8358192
邮 编: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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